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》(粤教职函〔2021〕34 号)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1 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》(粤教职函〔2022〕12 号)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类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》(粤教职函〔2023〕23号)要求,我校已完成本校及相关单位的项目验收工作,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,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等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联系部门: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
联系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光汉直街40号
联系电话:020-34075035
电子邮箱:19170382@qq.com
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10月21日
附件:广东药科大学推荐申报2021年度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立项建设类项目名单.pdf
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
验收结果明细表
